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及丢失补办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一份(盖公章),表格电子版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附件。
2、照片(两张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人社局职改办提交材料。
5、定期联系提交材料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在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1、《申领办理(填错)丢失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表格电子版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附件。
2、照片(两张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各地、州、市考生到当地人社局职改办提交材料,乌市考生可到无主管单位个人代办(证书)点提交材料。
5、定期联系提交材料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在提交材料点领取资格证书。
1、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窗口,单位地址:南湖东路19号(重庆酒家对面),联系电话:0991—4633247。
2、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四楼人才中心,单位地址:南湖西路99号(兽医站车站旁),联系电话:0991—4675201。
1、考试中心只负责颁发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
2、办理各类证书均由各地、州、市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办理。
3、卫生类考试成绩单原件丢失的,须提供自治区卫生厅考试办公室开具的成绩证明。
4、办理证书的其他说明和相关文件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一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