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吐鲁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职称评审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手段,建立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高评审质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参加吐鲁番市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吐鲁番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s://tlf.xjzcsq.com/)”进行网上操作。
注册申报:7月15日-8月20日
网上审核:7月20日-8月20日
集中缴费:9月1日-9月10日
组织评审:9月15日-10月31日
批文备案:11月1日-11月15日
二、评审程序。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市职称管理部门-评审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各行业主管部门需结合工作实际,在7月30日前下发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办法;专业知识考试、答辩时间安排;评审条件以及上报材料要求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基层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审核基础上签署推荐意见。专业知识考试集中安排在9月下旬进行,答辩和评审工作根据各行业申报评审人数,结合工作实际,在10月31日前完成。
1、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理论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由各系列主管部门会同市职称办在考试前一天共同拟制试卷,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考试监督工作。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2、材料量化赋分。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选出3至5名政治思想坚定、专业知识丰富、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组成本专业学科组,对申报人工作年限、专业职务任职年限、基层倾斜、专业学历、继续教育、年度考核、业绩成果、表彰奖励、论文(代表作)等材料,按照赋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确定通过分数线后,组织面试答辩。
3、现场面试答辩。参加各系列(专业)中级、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包括业务能力答辩、专家提问和举止仪表三个部分。面试答辩时,学科组专家围绕答辩者对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提问;答辩者围绕专家提出的问题,结合其从事的专业工作或论文,就研究、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工作量、工作质量及业绩等方面进行论述。在充分听取学科组长评议的基础上,由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达到出席会议评委人数2/3(含)以上的,予以通过。
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或统战部核实后,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现场答辩的,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量化赋分,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三、公示备案。对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称办会同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和公告的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制发任职资格文件,并进行电子文件备案。对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实,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文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等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并依照《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2〕230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吐鲁番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